越南对涉华味精启动反倾销日落调查 企业应诉期限至2024年

7月23日,越南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将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出口的味精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该类产品在越南的税号分类为2922.42.20。涉及到的相关企业需在2024年10月17日前完成应诉登记。

越南于2019年10月31日首次对中印两国的味精展开反倾销调查。次年7月22日,调查结果确定,对来自中国的味精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区间为3,529,958至6,385,289越南盾每吨;印尼产品则统一征收5,289,439越南盾每吨的反倾销税,同样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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