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0℃以上时停止安排室外作业,44市县突破极端高温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近期发布了关于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通知,强调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高温作业相关规定。当气温攀升至40℃或以上时,禁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工作。

目前,浙江正经历长时间的高温天气,根据省气象台报告,截至8月3日16时32分,全省有44个市县区的气温超过了40℃,其中10个地区的气温甚至突破了42℃。杭州、桐庐、义乌、永康、缙云等地的气温达到了历史最高值。中央气象台预计,8月5日浙江中西部部分地区最高气温仍将超过40℃,而杭州在6日的最高气温预计会达到43℃。随着副热带高压的影响增强,浙北地区可能会面临持续10天或更久的高温天气。

该通知强调,企业需优化生产调度,避免在极端炎热时段安排作业,合理增加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实行轮班制,同时确保提供合格的防护装备、防暑降温饮品及保健用品。当气象部门预报的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所有室外露天作业将暂停。在37℃至40℃之间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每天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且不能在最热的3小时内安排户外工作。气温处于35℃至37℃区间,应通过轮休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长,禁止加班。此外,怀孕女职工在35℃及以上高温天气下不得进行室外露天作业,且室内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3℃时也不得安排其工作,尤其注重减少建筑工人、搬运工人、环卫工人等体力劳动者的高温时段户外劳动,以保护其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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