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掏一分钱可买房”!两省会发文警告!购房者谨慎上杠杆!

“自己不掏一分钱可买房”!两省会发文警告

近期,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个颇为吸引眼球的现象——“零首付”买房活动风靡一时,甚至有不少楼盘打出了无需支付首付即可购房的宣传口号。对于许多购房者而言,这看似是一个从天而降的“馅饼”,让他们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也能实现买房梦。然而,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的风险却引发了广泛关注。

有网友对此调侃道:“真是天上掉馅饼了,不用掏一分钱就能买房?现在的房地产市场这么火爆,开发商都不缺钱了吧?”然而,也有老练的人指出:“所谓的‘零首付’,其实只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一个配合手段,只不过现在被用得更加普遍罢了。”

然而,这种“零首付”购房的方式真的靠谱吗?其中隐藏的风险又有哪些?针对这一现象,近期广西南宁和河南郑州的住建部门相继发布了警示文件,明确指出“零首付”购房存在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7月28日,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回应人大代表关于“首套住房零首付”建议时,明确表示,“零首付”购房方式并非一种可持续的购房模式,存在诸多风险。首先,对于购房者而言,这种方式会加大还款压力;其次,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这会增加金融风险;最后,还可能涉及法律层面的风险。

“自己不掏一分钱可买房”!两省会发文警告!购房者谨慎上杠杆!

随后,8月5日,郑州市房管局通过官方平台“郑州发布”发布了一则《“零首付”有风险!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最新警示→》的公告,列出了“零首付”购房的五大风险点,并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跟风,谨慎评估自身的经济能力和还款风险。

那么,所谓的“零首付”购房到底是如何操作的呢?通常情况下,它会伪装成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种是“低首付”或者“首付分期”,即购房者在购房初期仅支付少量首付,甚至不支付首付,房企给予购房者一定的时间来凑齐首付款后再申请房贷。这种方式看似减轻了购房初期的资金压力,但实际上加大了后期的还款负担。

第二种是通过“高评高贷”来操作,即虚增房产的合同价格,使得购房合同价格高于实际成交价,从银行获得更高额度的贷款以支付首付款,表面上实现了“零首付”购房的效果。然而,这种方式不仅增加了贷款金额,购房者还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贷款服务费和其他费用,最终增加了购房成本和风险。

在此背景下,南宁和郑州的住建部门发出的警示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分化,开发商面临的去化和回款压力日益增加,部分楼盘开始采取违规手段以吸引购房者。尽管“零首付”购房看似诱人,但其背后隐藏的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却不容忽视。正如业内人士所言,“真正好卖的楼盘,开发商是不可能打出‘零首付’的广告的。”

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在面对“零首付”这样的诱惑时,务必冷静分析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市场环境,避免因为盲目上杠杆而陷入经济困境。同时,开发商也应当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因短期利益而触碰法律和金融安全的底线。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分化的背景下,稳健的购房策略才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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