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群发布侮辱他人视频被刑拘 网络侮辱非小事,法律边界须谨守

男子微信群发布侮辱他人视频被刑拘

8月15日,万荣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一起网络侮辱事件的警情通报。据通报,8月12日凌晨,该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上传播侮辱他人的视频。经过调查,自8月11日起,来自山西省稷山县的37岁男子宁某,在多个微信群内散布辱骂和诋毁他人的视频,这些视频随后被广泛转发,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宁某已于8月14日被万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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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特别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在网上侮辱或诋毁他人的行为均构成违法,即便是转发此类内容也可能触犯法律。因此,提醒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不传播、不转发此类信息,以免触法并给受害者造成更多伤害。

此外,为便于公众反映问题和寻求帮助,提供了多种联系方式,但请注意,上述信息已按要求进行了删减,具体渠道请通过正规途径查询。男子微信群发布侮辱他人视频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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