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上路拉客?济南通报3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典型案例

无证上路拉客?济南通报3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典型案例

暑假期间,随着旅客数量的增长,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活动开始频繁。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七月份起,加强对这类违法运营行为的打击,特别关注了高客流时段和地区,强化执法检查。至今,已成功查处五十辆非法营运车辆,并公开了三起典型案件。

第一个案例发生于7月3日,孙某驾驶非营运性质、核载18人的车辆鲁A*38,在济南北高速收费站被查。车内载有16名乘客,他们大多通过电话与孙某约定从淄博张店前往济南,费用不等,部分已收费。执法人员发现孙某无法出示合法运营证件,随后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将记录纳入“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平台。

第二个案例涉及韩某驾驶的鲁A*Q2车辆,于7月17日在济南国际机场被查。该车同样为非营运性质,载有一名乘客从山东大学至机场,车费40元已收取但被查处后退还。韩某同样因无法提供必要的运营证明而受到处罚,并被记录在案。

第三个案例发生于7月11日,魏某驾驶鲁A*0F车辆在济南西客站被查。魏某使用“花小猪打车”软件接单,运送四位乘客,已完成行程并收取30.76元费用,但该车不具备网约车运输证。魏某因此接受了处罚,记录同样被录入信用体系。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借此机会提醒市民,为了个人和家庭的安全,应选择正规合法的交通工具,拒绝乘坐“黑车”。市民若发现非法营运活动,应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提供相关信息,以支持执法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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