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醉驾,被开除公职 纪法不容侥幸心理

马六甲醉驾,被开除公职

临近中秋与国庆,多地区纷纷通报涉及“四风”问题的案例,旨在强化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纪律法规意识,营造清廉的节日环境。安阳市纪委监委于9月10日公布了两起关于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处理情况,涉及汤阴县任固镇政府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马六甲和安阳市城市管理局龙安大队副大队长范晓东。

马六甲醉驾,被开除公职

马六甲于2023年12月7日晚因醉酒驾车在安阳市长江大道与平原路交汇处被警方查获,随后被取保候审。2024年6月,他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两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一万元,8月则遭到开除公职的处分。

另一案例中,范晓东于2023年7月8日醉驾被查,最初面临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但2024年5月,其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被撤销。同年8月,范晓东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的处分。

安阳市纪委监委强调,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常怀敬畏之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树立并维护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马六甲醉驾,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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