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因有保险认次责 赔偿后再被告 法律维权指南

保险赔付之后,如果车主遇到再次被起诉的情况,应如何应对?首先确认自己已履行保险费用支付义务,便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促使其配合完成理赔流程。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主可诉诸法律,将保险公司及侵权者一同告上法庭。另一种途径是直接起诉侵权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赔偿。若侵权者暂无财产执行,法院可暂停执行,待其有能力时继续。

车主因有保险认次责 赔偿后再被告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当保险事故由第三者引起,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有权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损失。被保险人若已从第三者获得部分赔偿,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中可相应扣除这部分。但这不影响被保险人继续向第三者追讨未获补偿的部分。

至于保险赔付后是否可能遭拒赔,答案是肯定的,尤其在以下情形: - 保险事故不属于保单覆盖范围; - 处于保险合同生效的等待期内出险; - 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 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 - 投保人故意自杀或犯罪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

《保险法》第四十三、四十五条规定,若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伤害或死亡,或被保险人因自身故意犯罪行为受伤、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若投保人已缴费满两年,可按合同退还原保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基石,其效用不仅在于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更依赖于公众的理解、遵守与尊重。面对“保险赔付后再度被起诉”的问题,深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以实际行动支持法治社会的建设,促进社会公正公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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