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挤占挪用国债资金 将严肃追责,确保专款专用促发展

9月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刘德春阐述了“两新”政策的进展。他强调,未来将严格执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管理规定,保证资金专项使用。对于违规挪用、侵占国债资金的行为,将迅速采取通报、约谈措施,并依据法规严惩相关责任主体。

近期,国家发改委协同各地各部门加速政策落地,通过发布项目申请指南,明确多行业设备更新项目的资助标准。采用“地方初审、国家复核”的流程,提升了项目审批效率,形成了一份支持项目名录。目前,总额1500亿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已被分配至两批次项目中,惠及工业、环保设施、交通、物流、教育、文化旅游、医疗、能源设备等多个领域,涉及超过4600个项目。

谈及项目实施与资金效能最大化,刘德春提出了三项措施。首先,增强制度约束力,确保从资金分配到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到严格监督。其次,加强项目进度监督,确保各环节顺利推进,避免资金闲置。最后,着眼于长远规划,持续扩大优质项目储备,以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到具有高效益的项目中,支撑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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